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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09 作者:浏览量:

    内容简介: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笔者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具体要求,通过大量的实践工作并结合本地区托幼机构评估情况撰写此书,以供各类托幼机构园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管园长作为本园卫生保健管理参考,也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保育员及炊事员从事本职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本书围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托幼机构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相关设施及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专业技能、保育工作相关规范、儿童营养和膳食等做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可作为托幼机构新进人员、保健员、保育员及炊事员的培训教材。

    作者及著作方式:王洪建 编著

    作者简介:

    王洪建,男,1975年生,临床医学专业学士,胶州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儿童保健。

    定价:78.00元

    书号:ISBN 978-7-5607-6254-8

    目录:

    第一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1)

    第二章人员配置和卫生保健职责(20)

    第三章保健人员专业技能(25)

    第四章患病儿童管理(40)

    第五章保育工作(47)

    第六章儿童膳食(64)

    第七章保健资料登记统计(102)

    第八章卫生与消毒(117)

    第九章儿童常见症状的鉴别与处理(127)

    第十章儿童常见疾病(136)

    第十一章儿童心理卫生保健(171)

    第十二章口腔、眼、耳鼻喉保健(188)

    第十三章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204)

    第十四章儿童常见传染病(223)

    第十五章托幼机构设施卫生学基本要求(268)

    第十六章儿童保健技术规范(278)

    第十七章托幼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评价参考(309)

    章节选读:

    第十三章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

    一、意外伤害分类

    (一)一般伤害

    在托幼机构中,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属一般外伤事故。托幼机构中发生的事故大多数是此类事故,应引起保教人员充分重视,尽量防止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事故

    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中毒、颅骨骨折、烧(烫)伤、被冒领、走失、被遗忘在空房间里、从高处坠落、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

    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使儿童产生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这类事故发生例数较少,但性质严重,后果危害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事故发生。

    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都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及辖区卫生部门。

    二、意外伤害预防

    (一)预防外伤

    (1)保教人员应懂得只有提高儿童的自身保护能力,才能减少儿童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伤害的可能。教育儿童不互相打闹,对大、中班儿童要让他们知道身体各部位最宝贵的东西是眼睛、鼻子、内脏(心和肝)等,一定要注意保护;对小年龄的儿童要照顾好,以免互相打伤;少数儿童有咬人、抓人的习惯,要多组织游戏,使其注意力集中在游戏上,逐渐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

    (2)教育儿童不带小刀、玻璃片(碗片)、铁片、钉子等危险物品到园所。入园时要检查口袋。

    (3)教育儿童站在攀登架或其他大型玩具上时,不要互相打闹、推拉,以免摔伤。

    (4)教育儿童吃饭时思想注意力集中,细嚼慢咽,不含着筷子或小勺走动。

    (5)工作人员要对儿童细心照顾观察,动作要轻柔。

    (6)儿童关节、韧带、骨骼尚未发育完善,需要保教人员轻拉、轻抱,避免脱臼或骨折。

    (7)婴幼儿的睡床必须有栏杆,孩子上床后要把床栏关好。儿童睡觉时,工作人员不要离开房间,要经常巡视,以免被子、塑料布等捂住幼儿口、鼻造成窒息。4岁以内儿童睡的床应有床栏,床栏插锁应安装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以防坠床。

    (8)热水瓶、热汤锅、粥锅或家用电器以及火柴、打火机、刀、剪等应放到儿童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

    (9)室内烤火炉应有安全措施,如安装烟囱、小通风窗、风斗等。同时注意烟囱接头是否漏气,并定期清扫,不使其堵塞,以免发生煤气中毒。炉旁应有围栏,暖气管道应加罩,以免儿童烫伤。

    (10)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 m以上位置,电线应用暗线,以免儿童接触。要经常检查电器的电线是否漏电。

    (11)教育儿童不在雷雨时外出,不在大树下、田野里、电线杆下避雨,过马路要避开车辆,认识红绿灯。

    (12)儿童游戏和生活设施等要经常检修,并注意大型玩具摆放的合理性。大型玩具,如滑梯、木马攀登架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年久失修不能使用的玩具要停止使用。大型玩具最好设在草坪上,其周围1 m内不应有其他物体。

    (13)不给儿童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如珠子、扣子、棋子、别针、图钉、硬币、小刀、剪子等,以免其塞入耳、鼻,放入口中误吞,造成耳、鼻、气管及食管堵塞、刺伤、割伤或产生中毒等。

    (1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给儿童玩耍。喜庆佳节放鞭炮,要谨防产生火灾及炸伤孩子的面、手、眼等部位。

    (15)儿童玩具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凡是有棱角、尖角、缺口、木刺,易脱色,不易清洗、消毒的玩具都不宜给儿童玩。中、大班的幼儿不要拿长枪、长棍玩具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