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山东大学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服务学校“一五七九”发展思路,赓续山大文脉,培育“山大学派”,推动文化引领战略提质焕新,加快建设高品质出版社,根据《山东大学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山大社字〔2022〕6号),现将山东大学出版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资助范围:山东大学出版基金资助学术专著类(含译著,不含论文集、科普读物)和教材类项目。重点资助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学校学科优势,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高水平专著及适用于高等教育的优质教材。
资助要求:学术专著类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能较好反映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学科等领域的科研成果;教材类要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实用性强,能反映出专业特色,师生反映良好的高水平公共课及专业课教材优先。书稿质量必须符合出版基金和出版社的要求。
资助额度:出版基金资助额度为2~7万元。资助费可用于支付出版费、评审费、打印费、差旅费、劳务费、稿费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山东大学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同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1.申请人应为山东大学专家学者或由山东大学学者牵头。
2.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
3.申请人已完成80%以上的书稿。
4.申请人应提供目录以及主体样章(需完成核心章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本次山东大学出版基金:
1.申请人承担的山东大学出版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2.申报项目存在版权纠纷的。
三、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将以下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文件于2026年3月10日前提交至基金办:
1.《山东大学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
2.与山东大学出版社签订的《出版意向协议》(一份);
3.不少于80%的书稿(含前言、目录和主要参考文献,纸质书稿需胶装)(一式三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dupf@sdup.com.cn,标题格式为:山东大学出版基金+学术专著类/教材类+项目名称+申请人。
四、评审及验收
申报材料由基金办受理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办公信息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基金办发出公告,获得出版资助的申请人到基金办办理相关手续。
资助项目应在公告下发后1年内出版并结项。
对于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到期前向基金办提交书面说明;项目无法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基金办提交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的书面报告,由基金委研究后做出撤销项目和收回经费的决定。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0-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2233
邮箱:sdupf@sdup.com.cn
山东大学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